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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街道开展纪念“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来源:盘县文明网 责任编辑:卢造奇 日期:2016-01-29
  124上午10:30,翰林街道召开国家宪法日“12·4”法制宣传日送法进社区活动。邀请翰林街道法律顾问杨福星为迎旭社区干部以及网格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培训。

  杨福星律师围绕宪法、婚姻法、婚姻关系等法律知识开展讲解,重点讲解了婚姻法、婚姻关系中出现的一些常见的问题。

  会上,翰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卜顺同志作了讲话,他说依法治国既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也不断增强,尤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日常的生活中表现的越来越明显,人们在自身权益遭受损害时,更多的人愿意采用法制进行解决、维护自身利益,而不是暴力。因此,作为基层干部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

  杨福星律师培训时重点讲解了婚姻法中的婚姻自由以及婚姻中的家庭关系。婚姻的自由涵盖的内容多,范围广,展现出的是社会进步,从尚自由,何时结婚、何地结婚、与何人结婚等的自由;男女平等,不因一方能力的不足而降低其地位;同时,他还给大家讲解了关于夫妻之间、子女与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与父母等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的关系。他的讲解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与会人员对于某些问题的思想认识,提升了道德思想认识,为推动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其实无论何人,无论男女,对于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作为父母,都有教育和抚养子女的义务。“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物欲横流、社会快速进步、道德滑坡的如今,更需要进一步唤醒灵魂深处的呐喊,传承美德,和睦家庭,和谐社会。(供稿:胡金燕)

中共盘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精神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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