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盘州市候选人的公告
来源: 责任编辑:翟 利巧 日期:2022-06-16

  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盘州市精神文明办组织开展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贵州省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贵州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二、奖项设立 

  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五类共表彰50名左右。未当选贵州省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贵州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提名奖人数一般不超过50名。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三、实施步骤 

  根据《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办法》,结合今年评选工作实际。 

  (一)发动参与。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原则,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多形式广泛宣传,畅通推荐渠道,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市精神文明办同时接受社会各界推荐以及本人自荐。 

  (二)推荐名额。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类别不限。社会各界推荐和个人自荐名额不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严格审查。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根据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过往经历、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按要求报市精神文明办,市精神文明办根据报送情况拟定推荐名单,同时征求法院、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必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必须征求税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意见,见义勇为类候选人必须征求属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意见)。确认无异议后,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精神文明办按程序向上级统一组织报送。 

  (四)推荐报送有关材料包括:推荐表、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红底一寸免冠彩照和2张生活照(注明姓名,不小于1MB)、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可修改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PDF版,一式1份) 

  (五)所有推荐材料于2022年4月3日前报市精神文明办。 

  联系人:唐性波

  联系电话:0858--3636556 

  邮箱:pxwmbsbhr@163.com  

    

  盘州市精神文明办 

  2022年3月30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届贵州省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2:第届贵州省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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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县委员会宣传部 盘县文明办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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