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盘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再次开展控烟知识学习,本次学习重点为以下机关单位控烟工作制度。
为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控烟制度: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得在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
2、在无烟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科室为控烟管理小组的控烟队伍,明确科长为控烟小组的负责人。
3、每位职工也有义务有责任劝阻进入办公区内吸烟者禁烟或到室外吸烟区吸烟。
4、每位职工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吸烟对健康对他人的危害。
6、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禁烟区内吸烟者,经教育不改则取消优秀公务员考评资格;对制止吸烟的人员予以表扬。
7、如在部门责任区域内发现烟蒂,则由责任部门负责。
8、每月由禁烟管理小组检查,同时不定时抽查部门内有无烟蒂,凡发现有烟蒂的科室,经教育不改则取消评比无烟科室资格。
9、本制度从2015年1月份开始实施。(供稿:盘县文广局)